资助项目 |
资助金额 |
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|
资助人数或比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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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资助 |
国家奖学金 |
一次性奖励8000元 |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 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 3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 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 5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 6.二年级(含)以上学生 |
根据天津市教委所给指标分配名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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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励志奖学金 |
一次性奖励5000元 |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 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 3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 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 5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; 6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 7.二年级(含)以上学生 |
根据天津市教委所给指标分配名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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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助学金 |
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|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 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 3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 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 5.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 6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 |
根据天津市教委所给指标分配名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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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助学贷款 |
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,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|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) |
无限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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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|
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,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|
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,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、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(含3年) |
无限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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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|
学费补偿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,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|
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、招收为士官、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|
无限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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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色通道 |
通过“绿色通道”办理入学手续,暂缓交纳学费。入学后,学院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,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|
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|
无限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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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政府资助 |
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|
一次性奖励8000元 |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 2.遵守宪法和法律,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,无违纪行为; 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 4.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%,且没有不及格科目。 5.二年级(含)以上学生 |
根据天津市教委所给指标分配名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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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内资助 |
困难补助 |
临时困难补助 |
一次性发放1000-3000元,一学年不超过3000元 |
1.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,突发急重病症; 2.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; 3.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; 4.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。 |
无限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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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以南困难学生送温暖 |
赠过冬棉服 |
长江以南地区特殊困难新生 |
无限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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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内奖学金 |
综合奖学金 |
每年:一等1200元;二等800元;三等400元 |
1.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,在校学习期间均有资格参加评选;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成绩突出,社会实践能力、创新能力、综合测评成绩比较突出。 2.积极参加学校教学活动,早、晚自习按时出勤,没有旷课及旷自习行为;综合测评成绩突出,测评由学年内必修课(考试、考察)成绩和素质教育成绩组成,学校奖学金依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评定; 3.一等奖学金学年内必修课考试成绩平均分不得低于80分;二等奖学金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,三等奖学金平均分不得低于70分,以上三个奖项素质教育得分不得低于70分; 4.在公寓内表现良好,所在寝室卫生达标,没有违禁电器或其它违规行为发生。 |
25%(一等5%,二等10%,三等10%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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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科奖学金 |
300元 |
单科奖学金主要奖励数学、英语专业内成绩优秀的学生(适用一年级学生)。 |
6%(一年级学生人数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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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赛奖学金 |
200-2500元 |
竞赛奖学金主要奖励在省部级及以上的职业技能大赛、体育、文艺、挑战杯等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和集体(不分等的按照第一名、第二名和第三名等同一等奖,二等奖和三等奖)。 |
无限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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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语单项奖学金 |
300-600元 |
通过英语四级一次性奖励300元,通过英语六级一次性奖励600元,无固定比例,以每年实际发生人数为准; |
无限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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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工作奖学金 |
300元 |
社会工作奖学金主要奖励积极参加班级及学院活动,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,以及对学校和学院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干部。 |
年级人数的2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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逐梦奖学金 |
2000元 |
逐梦奖学金主要奖励在学校应征入伍学生,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,报效祖国。 |
无限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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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内资助 |
勤工助学 |
固定岗位:每月约300-350元 |
1.学生本人生活俭朴; 2.努力学习、奋发向上; 3.身体健康状况良好,无重大疾病史。 |
约280个岗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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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费减免 |
减免1500-4000元 |
1.烈士子女、孤儿、父母均为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者; 2.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; 3.经区(外省市县级以上)以上民政部门确认的遇特殊自然灾害家庭、意外事故、社会救济对象的子女; 4.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学生; 5.其他特殊情况。 |
无限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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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力成长资助 |
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|
3000元 |
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、低保家庭(含特困供养人员)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|
无限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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